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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教育知识与能力》备考:教师的含义及性质

2015-05-28 16:41:00 阅读:(南宁宏博教育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知识与能力》备考:

教师的含义及性质

(一)教师的含义

1.“教师”名称的起源

“教师”的名称,起源于军官,“师”最初是军官的称号。“师氏”:高级军官:“大师”:比“师氏”更高级的军官:“师某”:以“师”和军官的人名连称。西周时担任国王警卫队长的师氏、保氏,除了负责警卫、随从等大事,还兼管贵族子弟的教育工作。由于贵族子弟要成为未来的统治者、军队的骨干,因此军训就成了教学内容的重要方面,自然,教官也就由师氏来兼任了,久而久之,“师”就转为教育者的称呼。后来担任教育工作的职官也都可以称“师”。

2.教师的含义

从广义上讲。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别人的人,都可称之为教师。从狭义上讲,教师指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

(二)教师的性质

1.教师是专业人员。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的职业

1994年实施的《教师法》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教师职业属于专门职业,教师跟律师、医生、会计师、工程师等一样,是一类从事专门活动的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以教书育人为目的的职业。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教师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履行教育教学工作,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这也是教师最本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