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宏博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 造价工程师辅导资料造价管理 > 2018年工程造价师《造价管理》考点:不予注册的情形

2018年工程造价师《造价管理》考点:不予注册的情形

2018-09-02 16:34:00 阅读:(南宁宏博教育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人生是战场,而自己正是这场战争的主角,超越别人,只需加把劲,可怎样超越自己呢? 我们也是不断追求超越,不断的帮助学员成就梦想!选宏博太奇,不会错!国庆活动,你值得参与!

咨询电话:0771-3841216  31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