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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师资格《保教知识与能力》备考资料:幼儿教学活动的原则

2016-01-26 13:51:00 阅读:(南宁宏博教育

2016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为3月12日,网校小编特整理了一些教师资格备考资料,希望对您备考幼儿教师资格有帮助!

幼儿教学活动的原则

(1)促进幼儿发展的原则

教学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领导的学习活动,幼儿教学活动的目的不在于学习多少知识,而是在学习浅显生活常识的过程中促进幼儿智力、情趣、意志、性格等心理品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2)教学的教育性原则

教育、教学是不可分割的两个过程,教学任务不仅是授予知识,而且还要通过知识培养对生活、对现实、对待劳动和对待人的正确态度,幼儿教学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求知欲望,所以,幼儿的教学活动更要考虑教育性,要把智力、情趣、意志、性格等心理品质放在重要地位。

(3)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幼儿主体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为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十分重视幼儿在学习过程中主体的能动作用,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尊重儿童,调动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直观性原则

这是由幼儿思维的特点决定的。幼儿的思维具有直观和形象的特点,幼儿认识事物、理解要求均是以感性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一方面幼儿依赖于直观的、生动的、鲜明的形象认识事物;另一方面直观的、生动的、鲜明的形象又有助于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集中幼儿的注意力,能帮助幼儿理解和感知学习的内容。所以,幼儿教师要充分利用幼儿的感官,充分运用直观性原则,使幼儿通过视、听、嗅、触,获得鲜明生动的表象和直接经验。

(5)活动性原则

幼儿是在活动中得到发展的,要为幼儿创立各种各样的活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