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9月15日起资质申请恢复建造师人数考核要求!
9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9月15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一出,不少网友热议纷纷,觉得建造师的含金量会因此大涨。也有不少网友私信小奇对此有何看法。
那这个《通知》是怎么回事,对建造师的数量要求是否真的变高了呢?小奇今天就带大家来分析下。
2023建企资质审批修改
建工人的“小春天”来了?
01 《通知》主要内容解读
本次《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共列出十条举措,其中对我们个人及企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3点:
1.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
自9月15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
试点地区已受理的申请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办结。
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的,由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解读:
这条对企业有较大影响,但对个人没有太大影响。自2021年1月1日起,住建部审批权限已下放至15个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3个月或6个月,但直至今年,下放的地区依然在试点,可见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
本次《通知》收回了下放地区的审批权限,再度将高等级资质的审批权重新集中到住建部,老张认为,也不必担忧审批效率会变慢的情况,毕竟简化了审批流程,资质申请难度也做了调整,对建企来说,并不是坏事。
2.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解读:
这便就是网友最关心的一条了。简单来说,2016年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而本次《通知》的发布,与近年间多个文件中提到的“拟恢复”不同,是真正推翻了2016年的部分规定,并已落地实施,重启了2014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于申请企业关于注册建造师等人员的指标考核。
以2014版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举例: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3.完善业绩认定方式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特级和一级)
①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
②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解读:
这条虽然大家讨论热度不高,但是小奇还是要着重提一下。大家除了关注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还应当注意到,业绩评定所带来的的影响。
企业想升级资质,需要业绩支撑,那么也就需要吸引有能力的建造师来就业,通俗来说,就是拥有真材实料的建造师以后更吃香了。尤其在全国平台联网的情况下,没有真材实料的人,更难以次充好了。
02建筑业资质改革的变迁
要想了解这次《通知》会对我们产生何种影响,就先要知道此前的建筑企业资质改革的种种变化,以及对于建造师人数的配置要求是怎么样的。
观察近几年的几次调整,我们不难看出:在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上,尽管本次《通知》恢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所列要求,但与2022年的《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依然有一些距离。
现行方案(2014年版) | 征求意见稿(2022版) | ||
分类 | 说明 | 分类 | 说明 |
施工总承包资质 | 特、一、二、三级 | 施工综合资质(新增) | 原特级,不分类别等级 |
施工总承包资质 | 甲乙两级 | ||
专业承包资质 | 一、二、三级36类 | 专业承包资质 | 甲乙两级18类(部分专业不分) |
施工劳务资质 | 不分类别和等级 | 专业作业资质 | 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
2022版《征求意见稿》
(注册建造师包含二级建造师)
专业分类 | 建造师要求 | ||
施工综合资质 | 不分专业等级 | 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对应专业不少于20人 | |
施工总承包资质 | 建筑工程 | 甲级 | 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乙级 |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公路工程 | 甲级 | 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 | ||
铁路工程 | 甲级 | 铁路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铁路专业一级建造师3人以上 | ||
港航工程 | 甲级 | 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
水利工程 | 甲级 | 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 | ||
电力工程 | 甲级 | 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矿山工程 | 甲级 | 矿业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矿业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冶金工程 | 甲级 | 机电、矿业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其中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6人以上 | |
乙级 | 机电、矿业专业一级建造师7人以上其中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
石化工程 | 甲级 | 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市政工程 | 甲级 | 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通信工程 | 甲级 | 通信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技术负责人需为通信专业一级建造师 | ||
机电工程 | 甲级 | 机电、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其中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7人以上 | |
乙级 | 机电、矿业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民航工程 | 甲级 | 民航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民航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专业承包资质 | 地基基础 | 甲级 | 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乙级 | 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 ||
建筑机电 | 甲级 | 机电、通信、市政一级建造师合计5人 | |
乙级 | 机电、通信、市政一级建造师合计3人 | ||
消防设施 | 甲级 | 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
乙级 |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 ||
桥梁工程 | 甲级 | 铁路、公路、市政一级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 |
乙级 | 铁路、公路、市政一级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 ||
建筑装修 | 甲级 | 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
乙级 |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 ||
古建筑工程 | 甲级 | 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10人以上 | |
乙级 |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
水利水电 | 甲级 | 水利、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
乙级 | 水利、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 ||
公路工程 | 甲级 | 公路专业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
乙级 | 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 ||
铁路工程 | 甲级 | 铁路、通信、机电一级建造师合计5人 | |
乙级 | 铁路、通信、机电一级建造师合计3人 | ||
隧道工程 | 甲级 | 公路、铁路、市政、水利、矿业专业一级建造师5人以上 | |
乙级 | 公路、铁路、市政、水利、矿业专业一级建造师3人以上 | ||
港口航道 | 甲级 | 港航、通信、机电一级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 |
乙级 | 港航、通信、机电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 ||
输变电工程 | 甲级 | 机电一级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 |
乙级 | 机电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 ||
核工程专业 | 甲级 | 机电一级建造师合计5人以上 | |
乙级 | 机电注册建造师合计3人以上 | ||
通用专业 | 不分 | 注册建造师3人以上 | |
起重安装 | 甲级 | 无 | |
乙级 | 无 | ||
预拌混凝土 | 甲级 | 无 | |
乙级 | 无 | ||
防腐保温 | 甲级 | 无 | |
乙级 | 无 | ||
模版脚手架 | 甲级 | 无 | |
乙级 | 无 | ||
专业作业资质 | 不分专业 无建造师数量要求 |
当然了,本次《通知》恢复2014年的标准,主要是因为2022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目前尚未实施。但既已恢复,小奇认为,现行版本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距今已近10年之久,想必用不了太久,新版就会更迭。
值得注意的是,2022版征求意见稿还新增了一条:“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本次虽未这么执行,但在目前已开始执行的《通知》中也明确了: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四库一平台”上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可见,业绩与执业者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了,有能力、有业绩的执业者,确实迎来了“小春天”。
03对建工人的影响有哪些
总的来说,本次《通知》的发布,对于各位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利好。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本次改革背后的深意。
要知道,市场经济下,企业人才流动频繁,一个企业过往的业绩不一定代表其现在和将来的实力,建设单位招标时,如何才能在鱼龙混杂的建筑企业中选中心仪的目标呢?将业绩与执业者个人挂钩就可以解决这一难题。
这样一来,招标单位看重的将不仅仅是企业的品牌和声誉,同时也将更在意经验丰富且业务能力强的个人。
此次《通知》中的内容目前已开始实行,我们从中不难看出未来的政策趋势:我国在建筑企业资质改革精简企业资质类别的同时,对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的指标需求却在增加,体现出今后建筑业发展会将企业与个人联系的更加紧密,强化个人执业发展。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于保持资产管理的稳定性,促进建筑市场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此背景下,持证上岗也将成为大势所趋,建议大家早日备考取得证书。
通知出自住建部官网: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9/20230913_774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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