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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施行!国资委44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制度!

2024-03-22 16:47:00 阅读:(南宁宏博教育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问题重视程度的增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迎来报考高潮,2023年中级注安全国报名人数82.4万人,即使如此也依旧有人吐槽注安证书没用。

2024年2月4日国资委发布了44号令3月1日起开始实行。44号令不仅仅是对央企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强制性要求,对所有国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引导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我们注册安全工程师而言是重大利好的,并会有深远影响。


01根据安全风险程度分类

第五条提到,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要业务和安全生产风险的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的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第二类主要从事电子、医药、纺织、旅游、通信等企业。第三类,除了上述一、二类外的其他的企业。

其中。第一类企业几乎就涵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7个专业了,另外两类,其实就是其他安全专业。


02一类要设置安全总监

第八条提到,第一类中央企业、涉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总监,所属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应全面推行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制度。


03一类企业设置独立的安监职能部门

第九条提到,第一类企业应当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04一类企业设置独立的安监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中提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应当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在这里,“应当”两个字,就是按照“必须”来执行,也就是说中央企业的安管人员必须要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而且是要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该文件主要是针对中央企业,相信各地区的各个部门也会根据这个文件为模板去出台相应的文件。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责任局)

标题: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