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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辅导资料:技术检测与竣工验收

2016-06-02 16:49:00 阅读:(南宁宏博教育
(一)技术检测

1.检测准备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前,检测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对各类消防设施及其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检查: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相关技术文件。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的外观标志。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的外观,以及导线、电缆的绝缘电阻值和系统接地电阻值等测试记录。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的外观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无泄漏,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检测用仪器、仪表、量具等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及其有效期限。

2.检测方法及要求

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时,检测机构按照下列要求和方法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

1)采用核对方式检查的,与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验收记录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进行对比核查。

2)按照各类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2004)规定的内容,对各类消防设施的设置场所(防护区域)设备及其组件、材料(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线、电缆等)进行设置场所(防护区域)合适性检查、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对于有数据测试要求的项目,采用规定的仪器、仪表、量具等进行测试。相关仪器、仪表、量具的操作方法和要求详见本书附录。

3)逐项记录各类消防设施检测结果及仪器、仪表、量具等测量显示数据,填写检测记录。

检测过程中,采用对讲设备进行联络;检测结束后,将各类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二)竣工验收

1.资料检查

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下列竣工验收资料,供参验单位进行资料检查: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人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以及灭火系统阀门、其他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现场检查

具体包括: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的合理性。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外观质量。

3)通过专业仪器设备现场测量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

4)测试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

5)检查、测试其他涉及消防设施规定要求的项目。

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抽样检查。

3.质量验收判定

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