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消防工程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11.6
11.6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1.6.1 地下变电站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采暖区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2 电气配电装置室应设置机械排烟装置,其他房间的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3 当火灾发生时,送、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应能自动停止运行。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穿过防护区的通风或空调风道上的防火阀应能立即自动关闭。
11.6.2地下变电站的空气调节,地上变电站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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