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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材料分析题(4)

2016-03-21 13:52:00 阅读:(南宁宏博教育

导语:小编整理了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的典型试题,快来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

材料分析题

1、某教员到一所中学去进行教育达标验收工作时,听了一节“培智班”的语言课。教师较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美中不足的是在教师讲课期间总有一位学生未经教师许可就离开座位,跑到讲台上去领读、表演,甚至跑到教师后面的饮水处去喝水。事后了解到,这位学生是“培智班”中相对聪明的学生,是同班学生中识字多、发音准、吐字清楚的一位。该任课教师也对该生的这种行为进行过多次的教育,却无济于事。

试结合相关理论分析并帮助这位任课教师解决这一班级教育现象。

[参考答案]

(1)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其一,由于前任教师偏爱此生,当学生类似行为开始出现时,教师不忍心严厉制止,让学习成绩的优秀掩盖了其不良的行为;其二,当教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只是通过呵斥、惩罚的方式去制止学生的错误行为,而没有对其应有的正确行为方式进行强化。

(2)斯金纳的新行为主义理论认为,人的许多行为具有操作性和工具性。这一理论强调行为方式的获得主要是利用联想式和操作式的条件反射进行直接的强化。通俗地说就是当学生一旦有错误行为产生时,马上停止其活动,让他重复多次地去演练正确的行为。

(3)针对这一事例,任课教师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只要该生有擅自离座的行为出现,老师就要他回到座位上示范一次离座或讲话前应怎样做,在举手数秒后,老师点名方可起立,然后再按照老师要求进行其他活动。如此强化训练五到十次,估计过一段时间后,该生的错误行为会明显减少,在离座及发言时都会举手。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运用强化理论帮助学生形成正确行为时,一定要明确要改变的行为是什么,要强化形成的正确行为是什么,从而对其进行教育的“正性强化”。有的教师通过体罚、恐吓、训斥等非道德行为去强行改变学生的不良习惯,而非采取积极的“正性强化”,这只能产生“负性强化”,促使学生通过非道德行为的尝试去摆脱其学校生活的懊恼、沮丧和痛苦,反而增加了错误行为的出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