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造师需求量即将大增!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社保全国联网,互通互认!“挂证”或将走向末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在2022年底前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全国联网统一、互通互认。
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1、加快推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1、推动企业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等。
(编者注:这就意味着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领域电子证书与社保、税务、住建监管部门系统联网,以后的核查更快捷、更准确。)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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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
1、推动身份证、营业执照、职业资格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全面实现标准化,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
其它
1、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
2、依法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
住建部官网也发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建造师数量要求,取消了职称人员的考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
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等4项资质
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2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封请注明“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3日
随着注册建造师需求量的增加,各位建工人的未来就业形势也非常可观!
另外,此次不仅注册建造师的需求量增加,对企业新办、升级的技术负责人也要求是带一项业绩的建造师,也就是说,这次的调整给了拥有证书但是现场经验不足的建工人很多机会。
综上所述,大力发展建造师人才是国家近几年鼓励发展的大趋势,对持证考生重大利好!
职称、社保、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全国联网到底意味着什么?
对于建筑人来说,常用证照全面开展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挂证”将会越来越难,逐步走向末日。
以前主管部门查“挂证”,可能还需要跑现场,翻阅纸质资料,沟通其它部门互通信息。而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之后,监管人员只需要在电脑前点点鼠标,相关公司有哪些人员构成,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交了社保,不同人员都是什么学历,什么职称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对于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便会大幅度下降,反过来,对于“挂证”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风险则大幅度提升。
由此可以推测,只要处罚措施够及时、力度够大,以后有可能会出现不敢挂,不能挂的情况。大家诟病多年的“挂证”现象以及由此导致的到岗履职、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问题有望得到真正的改观。
3月24-26在南京举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标准修订内容”介绍及资质换证、升级、企业重组、资质分立平移操作实务研讨班,索要正式文件加微信:971792419
其实就各地市而言,已经开始利用大数据查处本地“挂证”问题,以广东省为例,前段时间广州市和东莞市分别发文:
广州:交易系统将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1、交易系统自动比对社保缴纳单位信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社保信息与投标人的一致。比对后发现社保信息不一致,将向相关投标人和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推送提示信息,并启动调查。
东莞:即日起,不得使用一建纸质证书或其纸质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参与投标!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部分一级建造师登记信息为纸质注册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更新为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因没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另外,此前多地发布的建造师等人员“挂证”问题查处通报,也反映了利用大数据查社保、查证书已经是主管部门查处“挂证”行为的主要手段。
省库数据与住建部数据系统打通,“挂证”无处遁形!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方可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复注册,一目了然,查“挂证”更加简单了。
住建部同意海南省对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做好相关二级证书注册数据与住建部相关数据系统打通工作。
据统计,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等多地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省域信息互通共享;
省数据与住建部相关数据系统打通;
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后,意味着可全国联网查询,打破壁垒,有效杜绝假证伪证挂证。
近期也有多省发文: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明确:
自2021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x.gdcic.net/
业务类型: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办理流程:
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人员需实名认证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办理注册业务。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
1、将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业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2、我厅将对原已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发放新版电子证照。原证书持有者可自行下载新版电子证照。
3、职业资格注册实行承诺方式,今后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4、网上申报分为个人实名(人)认证、个人发起申请、企业确认提交申请三个步骤。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实名(人)认证。
自2021年10月1日起,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
10月份,从省厅获悉,通过我省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和企业工商执照信息、资质信息实行比对核验。
......
其他省份不再一一列举
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职称、社保等全国联网!
2021年6月,“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平台收录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上报的超过1200万条职称信息,通过职称查询平台可以核验职称证书,用户可通过www.12333.gov.cn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查询。
具体查询范围及咨询电话如下:
2021年9月26日,住建部发布通知: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
纸质证书作废意味着什么?
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纸质证书作废。这就意味着,全部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同时社保、职称全国联网平台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查挂证就再没有漏网之鱼了。
此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根据计划:
2022年底前,全国统一的社保平台全面建成,实现全程网上运行和监督。
不光是建造师,新“八大员”也实行电子证书、全国联网。很明显,未来2年将借助平台打通、智能大数据,对执业人员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挂证”正在走向末路。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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