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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2016-04-11 16:20:00 阅读:(南宁宏博教育

各教管组(分局)、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关系到我县教育发展和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校(园)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乡镇助理(校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实施。为此,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体育局长赵更生任组长,副局长刘经阶任副组长,廖智、曾强、刘应浩、陈诗松、王承杰、郭劲松、李先明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师管理科。各地、校(园)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10日前报局师管科。

二、认真宣传政策,强化工作措施。

各地、校(园)要积极宣传教师定期注册的相关政策,通过专题会议、校园网络(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让所有教师明白教师定期注册的性质、目标、意义。要认真开展定期注册信息系统培训,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完成“网报”规定动作。同时,要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定期注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各地校(园)要通过定期注册工作推动学校制度建设和档案建设。要按照统一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分阶段工作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由所在教管组(分局)统筹安排。

三、严明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各地、校(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反映教师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培训学习等情况。要坚持注册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对申请注册教师提供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提出注册建议,及时反馈注册结论。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理;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对在定期注册中出现问题,情节严重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附件:荆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pdf

2016年2月23日

监利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印发